福建福州祥谦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祥谦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侯发改审批[2022]9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闽侯县祥谦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匡算507.960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473.16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埋设DN150、200、300、400、500,HDPE双壁波纹及UPVC污水管道2936米、污水井136座,DN200、300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1000米、雨水井40座,修建倒虹井2座及一体化提升泵井一座。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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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73160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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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