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金村水库石料临时代加工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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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n \n 采购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n 项目名称: 金村水库石料临时代加工服务项目
\n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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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n 金村水库石料临时代加工服务项目\n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金村水库石料临时代加工服务
\n \n \n \n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0
\n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概况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标准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项目生产线还未能投入使用,目前无法进行石料加工。
金村水库项目由景矿公司从县自规局拍卖而来,弃渣总方量为10万m3,现需进行石料代加工。本项目原材料为碎石。
为维护景宁县域内砂石料市场的正常秩序,消除近期市场砂石料短缺等情况,保障县域各类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稳定经济大盘;同时也因环境整治原因,应县自规局和环保局要求,需对其尽快清理整治。考虑加工产地和生产成本因素,为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建议由浙江宏翔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进行石料临时代加工服务。
二、具体原因说明
1、现有弃渣来源于金村水库项目,所有原料都在原地,该项目仍在建设施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