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诏安县三姑娘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诏安县三姑娘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增补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诏安县三姑娘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增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诏水利〔202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三姑娘渠道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77%,自筹资金23%,招标人为诏安县三姑娘渠道工作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诏安县三姑娘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增补项目(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诏安县三姑娘中型灌区(太平镇、白洋乡、深桥镇及南诏镇);
2.2 工程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1025.15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干支渠防渗衬砌11.46km,其中三姑娘干渠防渗长度5.26km,上营支渠防渗衬砌长度6.2km;重建过路涵4座。(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6987133(含暂列金34000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30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为:K=5.00%(含)~9.99%(含)。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