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公告
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
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
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
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accwz0023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ccwz00233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
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361万
2.8 招标范围:2022年长丰供水集团
二、龙门寺水厂液氧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地点:长丰县境内
2.10交货期:
1、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液氧站系统土建全套图纸,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液氧站系统设备备货,并根据招标人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运送至招标人现场。
2、当工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将液氧站系统设备、管道及附件运送至工地现场并进行工程安装,所有货物安装并调试完成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所有货物安装并调试完成后,招标人组织验收,如需整改,招标人将在中标人完成所有整改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在所有货物安装完毕且调试验收合格前,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货物缺失、损坏的责任及风险。
3、若由招标人订货,每次订货于下午15:00 前订购第三天至第七天的产品。若招标人没有发出订货通知,中标人可按照招标人的库存及车辆情况安排发货时间,并通过不同的方式通知招标人,产品交付按中标人确认的订货单执行,如招标人产品交付现场因招标人原因不适合安全交付产品的,招标人将立即整改,在整改完成之前中标人有权拒绝向招标人送货而不视为违约。
2.11 项目类别: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
3.3 财务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招标项目不适用)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