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9087-1
(二)项目名称:宿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实验室配套设备系统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3012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3012万元。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专用配套试验台柜设备系统、实验室专用配套中央纯水及废水处理设备系统、实验室专用配套通风空调设备与智能型通风控制设备系统、实验室专用配套智慧型中央集成管理系统、实验室专用配套中央高纯气体设备系统、实验室专用配套洁净围护设备系统及配套办公家具等的供货及安装。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享受该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