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水源井井房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大兴区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水源井井房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大兴区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水源井井房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 已由 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大兴发改(审)[2022]13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千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芦东路东西两侧,芦东路以西主要涉及北臧村镇和黄村镇,芦东路以东主要涉及大兴滨河森林公园和念坛公园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供水支线工程13289米,电力管线工程20300米。 合同估算价 6057.8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给水管线工程,电力管线工程等内容。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已竣工且经验收合格的管线长度在20000米(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已竣工且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管线)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