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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1 数据编号: 300360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海南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环人字〔2022〕9号)和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乐人才局〔2022〕5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
(四)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县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可视情受理。
二、评审专业
生态环境领域工程设置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3个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一)业绩条件。按照《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琼环人字〔2020〕5号)执行(详见附件3)。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对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三)学历条件。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或岗位职务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四)资历条件。资历计算以用人单位聘书(或劳动合同)为据,自聘任之日计算,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它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年内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对我省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3年内可按规定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五)品德要求。将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六)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人原则上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参加省、县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培训活动,由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基地进行学时认定和登记;参加县级继续教育基地培训的学员,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参加其他机构或培训基地培训的学员,提供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参加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公需科目培训,由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负责学时认定和登记,学员自行在网站上打印相关培训证书,或由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出具有效证明。参加省、县行业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每天按8学时计算,半天按4学时计算,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进行认定和登记。学员应提供培训通知(邀请函)、培训签到表(参会回执)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担任我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会评委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为完成当年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
(七)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条件。严格落实《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八)职称确认和转评条件。
1.从中央、外省县到我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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