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兰区保留村庄(江东新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美兰区保留村庄(江东新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美兰区保留村庄(江东新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二期)施工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审〔2022〕2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江东新区内2.2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演丰镇和三江镇共8个村委会,76个自然村的污水收集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2.5招标控制价:171552692.66元2.6质量要求:合格。
2.7应用BIM技术: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