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开封市2022年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开封市2022年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汴发改城镇【2022】2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天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开封市2022年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HNTSKF-2022-9-30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封市境内
2.5 建设规模及内容: 1.龙亭北路(金耀路-广济河),全长约1500米的人行道进行海绵化改造;2.五福路(五一路-中山路),全长约930米的人行道进行海绵化改造;3.铁路北沿街(解放路-侯庄桥),全长约1400米的人行道进行海绵化改造;4.铁路北沿街(解放路--侯庄桥)、龙亭北路(金耀路--广济河
)及五福路(五一路--中山路)的排水管网的修复改造及绿化改造等。
2.6计划投资额: 3446.420390 万元,其中施工 3411.670390万元,监理 34.75 万元。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开封市2022年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开封市2022年人行道海绵化改造项目监理
2.10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及服务
2.11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