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建华路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建华路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建华路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讷发改审批【2022】11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讷河市排水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博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建华路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讷河市建华路。
2.3建设内容:
(1)D1500钢筋混凝土管道1700米,直径1250检查井34座,双篦式雨水口68座,D300雨水连接管100米。
(2)破补沥青混凝土路面1700米+100米,其它修补项。
2.4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2.7招标控制价:9265252.08元。
2.8计划工期: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5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同时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