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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1 数据编号: 300507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宜昌垃圾发电项目)包括一期处理规模为1500吨/日,采用两套75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一套35MW汽轮机发电机组;预留二期一套750 吨/日焚烧线和一套18MW汽轮机发电机组的扩建端。一期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 600 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预留二期300 吨/日的扩建位置。焚烧炉设计采用2×750t/d规模,配置两台6.4MPa/450℃蒸汽参数的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Ca(OH)2溶液)+干法(消石灰,备用)+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双方约定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内容为准。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1〕116 号)项目一期工程估算总投资 93045 万元。
(2)采购范围
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咨询服务。
(3)项目服务要求:
工作要求:依据水土保持相关文件及水土保持方案等,完成对建设项目扰动土地情况、取土(石、料)弃土(石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以及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措施进行验收,编制监测及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等一些列工作。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施工进行监理,编制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定期归档监理成果。编制成果需给采购人提供成果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 2 份(含 PDF 及 WORD 格式),纸质版 2 份 (不含报送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和评审所需的文件)。
(4)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为止。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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