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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1 数据编号: 300560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汕头市生态环境南澳监测站CMA认证配套设备、耗材、试剂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QT22-B032)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生态环境南澳监测站CMA认证配套设备、耗材、试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号18层01号房之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T22-B032
项目名称:汕头市生态环境南澳监测站CMA认证配套设备、耗材、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248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248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汕头市生态环境南澳监测站CMA认证配套设备、耗材、试剂采购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2485.8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验收、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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