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州县12个乡镇场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ZZ23121GC000102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州县12个乡镇场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审【2022】47号文件《关于肇州县12个乡镇场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大庆市肇州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州县12个乡镇场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肇州县所辖丰乐镇、兴城镇、二井镇、永乐镇、朝阳沟镇、新福乡、榆树乡、朝阳乡、托古乡、永胜乡、卫星牧场、乐园农场12个乡镇(场)。
2.3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15座,购置污水处理设备15套,合计污水处理规模1340m3/d,总占地面积4471平方米,建筑面积1970平方米。配套建设污水管线117.758km,架空电缆2600m,压力管线7606m,路面恢复327352 ㎡,砖砌边沟拆除恢复23232m。
2.4计划工期:2022年11月5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计238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39349357.6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