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机构的公告
为推进乐东黎族自治县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工作,我局计划委托编制机构开展该项工作,为做好遴选工作,特发布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乐东黎族自治县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项目
(三)编制经费:55万元
(四)项目概况:为全面提升我县“十四五”时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充分发挥“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南阳实践”经验作用,坚决守住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21〕179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海南省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县需在2023年底前完成乐中河、大安河、南巴河、红水河、望楼河、千家河、业沟等7条河流(河段)以及抱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二)编制单位应具有承担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方案和预算的能力和经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