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瓦沧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人工湿地)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瓦沧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人工湿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竹溪县守金店村1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ZZXH-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0-2022-00182
3、项目名称:瓦沧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人工湿地)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中小微企业可的登录竹溪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根据平台自身业务特点自行选择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融资资料,由金融机构核定预授信用额度,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其中安全员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