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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21 数据编号: 317859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局新建自治区100口地下水监测井(站)项目-升级省级地下水监测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自治区100口地下水监测井(站)项目-升级省级地下水监测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新医路165号汇文大厦1栋10层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ZJAN-052
项目名称:新建自治区100口地下水监测井(站)项目-升级省级地下水监测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3.9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有:升级1个省级地下水监测中心,新建100个地下水监测站、相应配套地下水监测设备100套。本标段建设内容为新建自治区100口地下水监测井(站)项目的一部分,即新建自治区100口地下水监测井(站)项目-升级省级地下水监测系统,建设内容有:
(1)提升支撑环境;
(2)建设地下水监测信息接收处理系统;
(3)建设地下水监测资料整编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供应商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供应商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税的凭据(国家、地方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纳税有特别规定的(如免缴),由供应商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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