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什邡市筏子河-24支渠典型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比选公告
什邡市筏子河-24支渠典型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什邡市筏子河-24支渠典型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什发科投资【2020】11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什邡市恒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1)筏子河上游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湿地1处,对上游农村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拦截净化及对城市生活污水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作为筏子河的生态补水;
(2)21支渠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21支渠城区河段3.2KM河道建设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护坡:
(3)筏子河支流生态沟渠工程:对筏子河2条支流生态治理和生态缓冲带建设。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1月
2.5 项目总投资: 6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