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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22 数据编号: 318358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十个无主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十个无主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十个无主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4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06008JH620104004项目名称: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十个无主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预算金额:1079.225644(万元)(其中:第一包:400.181694万元;第二包:679.043950万元;)最高限价:1079.225644(万元)采购需求: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对10个无主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摸清地块是否受污染或污染的严重程度,确定关注污染物分布状况、污染程度,为下一阶段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及建议。
10个无主地块分别为“兰州市西固新城化工厂地块、兰州市新城炼化厂地块、兰州新城助剂厂地块、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地块、兰州新陇铁合金有限公司地块、兰州飞龙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兰州常欣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兰州西固河口化工厂地块、兰州大洋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及兰州市西固农药厂地块”。(具体划分二个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供应商可以对任意标包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不适宜预留,预留比例0.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采购人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依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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