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朴席镇厂区外雨污水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朴席镇厂区外雨污水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朴席镇厂区外雨污水新建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12月0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CCG-20221118号
项目名称:朴席镇厂区外雨污水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8.74万元。
最高限价:93.8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
(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