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县城区供水系统改造(水源置换)工程EPC总承包一分雄县城区供水系统水源置换项目(重点物资)混凝土招标公告
一分雄县城区供水系统水源置换项目(重点物资)混凝土招标公告
编号 MB20221123032
公告日期 2022-11-23
截止时间 2022-11-25 11:00
招标类型 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普通投标
集采类型 集中采购
开标时间 2022-11-25 13:00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付款方式 供货完成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年12月31日之前付供应商30%。
2023年5月31日前付到100%。
公告正文 混凝土 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雄县分公司
项目名称:雄县城区供水系统改造(水源置换)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CLZB-202211-01184
联系人:颜召
电 话:19933393322
发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23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3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雄县城区供水系统改造(水源置换)工程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雄县
3.建设单位:三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 。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 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2.1.1 水泥
2.1.1.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J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1.1.2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1.1.3 结构用普通混凝土的配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42.5 级 ,水泥的碱含量不能超过0.6 %。
2.1.1.4 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全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2.1.2、矿物掺合料
2.1.2.1 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的有关规定,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2.1.2.2 用于预拌混凝土的粉煤灰应采用I级或II级产品,碱含量不大于1.5%。III级粉煤灰不得用于结构工程。
2.1.3、细骨料
2.1.3.1 细骨料宜选用中砂,要求有良好的级配。
2.1.3.2 要求低碱活性骨料,砂的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3.0%;泥块含量小于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2.1.3.3 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2.1.4、粗骨料
2.1.4.1 粒径5~25mm,质地坚硬,连续级配的碎石或卵石。
2.1.4.2 要求使用低碱活性骨料,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5%,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