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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24 数据编号: 3192344 所属类别: PPP-BOTBT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有效期: 2022-11-23 至 2022-11-30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甲峰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境内潜在社会资本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231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或“项目”)
项目预算:35716.80万元
最高限价:资格预审阶段不设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项目类别:新建
所属领域:生活垃圾处理
项目授权主体:新民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简要说明: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并授权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项目地点:新民市。

1、项目范围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是新民市,辽中区靠近新民市的大黑岗子镇、老大房镇、满都户镇、牛心坨镇、冷子堡镇、养士堡镇、刘二堡镇和潘家堡镇。

2、项目投资
本工程建设总投资约35716.80万元人民币,项目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实际实施的设计文件为准,总投资最终以审核认定金额为准。

3、项目内容
建设一座日处理5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采用1×500吨/日的焚烧线,配套建设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容量为12MW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选择成熟、可靠、先进的机械炉排型焚烧炉,4.0MPa/400℃蒸汽参数的余热锅炉作为本工程的推荐炉型;本工程焚烧烟气排放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配套建设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成熟、可靠的“SNCR+半干法(石灰浆液)+干法(氢氧化钙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流程。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在参与投标的社会资本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独资设立项目公司,由中标人与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PPP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PPP项目合同》等相关文件的承继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合作期限届满后的移交工作,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基于垃圾处理服务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提供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相关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及采购,必须符合政府预定的标准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

6、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

7、项目投融资结构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100%持股。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项目资本金)占本项目总投资的20.21%,以自有资金并以货币形式出资,并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实缴到位。
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签订契约,社会资本设计和建设符合政府标准和绩效要求的设施。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经营期满移交政府。社会资本通过签订契约,在项目合作运营期享有特许经营权;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在运营期获得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和上网售电收入,以此收回投资并取得收益。

8、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9、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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