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惠济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鹿邑惠济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已由鹿发改【2016】195号文、鹿发改【2017】1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鹿邑县与柘城县边界贾滩镇孔楼村渡口,经过贾滩镇、涡北镇、马铺镇后穿S207后,终点止于鹿邑县与安徽省亳州市边界,全长13.2千米,宽度 142 米。主要建设包括:湿地公园沿河两侧保护改造工程1874400平方米、沿线水质保护改造工程528000平方米、水岸保护13.2千米、人行观光栈道工程26.4千米、野生动物保护及救助中心1500平方米、野生植物及动物栖息地保护中心1000平方米、湿地文化修复及宣传中心800平方米、湿地修复及湿地再造工程1874400平方米、湿地公园科普宣教中心2000平方米、湿地公园内部道路改建工程19.8千米、湿地公园人文景观及旅游表示识别指引系统25千米、湿地公园基础照明、绿化工程26.4千米、湿地公园科研检测中心1500平方米、湿地公园游客中心及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0000平方米、湿地公园科研检测系统及配套设施2套、湿地公园电力、电讯及给排水工程5千米、湿地公园运营管理中心2800平方米、临水建筑生态拆迁及水域改造30000平方米、公园防灾监测及救援中心8600平方米。 2.3 总投资:约18875万元。 2.4 计划工期:2年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后期现场服务;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1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标段:监理标段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信誉良好。 1标段: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及正在承接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1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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