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餐厨及厨余厌氧处理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标段(第三次) 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做如下回复:
提问一:
1、《技术规格书》中:P11,2.2.3章节设备清单中要求“废水提升泵,全不锈钢(304 不锈钢)材质”;P25,2.3.5.5章节要求“废水提升泵采用潜污泵,叶轮304材质”;两处要求描述不一致。 请招标人确认:废水提升泵材质要求以哪个为准?
2、《技术规格书》中:P11,2.2.3章节设备清单中要求“沼液输送泵,材质:转子采用316L不锈钢”;P25,2.3.5.5章节要求“沼液输送泵,转子采用合金钢材质”;两处要求描述不一致。 请招标人确认:沼液输送泵转子材质要求以哪个为准?
3、《技术规格书》中:P77,6.1章节“供货要求”中要求“
(3)投标人应提供进口件清单”。 请招标人确认:在国内组装或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是否属于进口件?是否需要在此清单中列出?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此清单格式,是否允许自拟?
回复:
1、废水提升泵要求为全不锈钢(304 不锈钢)材质,具体详见补遗文件01号。
2、沼液输送泵的材质:转子采用316L不锈钢,具体详见补遗文件01号。
3、此处“投标人应提供进口件清单”为“投标人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如果投标人拟投设备为进口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进口设备清单,进口设备清单格式请投标人自拟,具体详见补遗文件01号。
提问二:致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三期项目餐厨及厨余厌氧处理系统成套设备》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第2.2.4 (1)及
(4)条中,对投标人类似业绩作出了“具有已完成的市政有机物料(应至少包含餐厨垃圾或厨余垃圾)”明确的要求,且对罐体的容积作出差别分值,以及第
(4)条中对“未打开厌氧罐对罐体内部结构进行修理、维护,且……连续稳定时间最长的得2分,第2名得1.6分,第3名得1.2分,第4名得0.8分”。此商务条件有明显的指向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请招标人对业绩评分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整。
回复:评标办法中第2.2.4(1)及
(4)条的相关加分设置,不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且符合本项目的实际,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