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光泽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工程公告
补充通知
(一)
各投标单位:
现对光泽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2条:标段名称: 光泽县宜居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现更改为:标段名称:光泽县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工程
2、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投标保证金中: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85分;
c.无。
现更改为: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