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勘察设计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11-24 数据编号: 319788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广东广州珠江电厂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分期建设公用系统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珠江电厂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分期建设公用系统改造设计已按相关文件批准开展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广州珠江电厂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分期建设公用系统改造设计。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2.3  建设规模:
珠江电厂机组分期建设拆建改造项目设计,即为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一期机组替代建设过程中确保二期2×320MW机组和相关公司的正常运行的相关系统、设备改造、迁移进行设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4  规划用地文件: / 。
2.5  项目批准文件: / 。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8900万元。
2.8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9 勘察设计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工程等的勘察及初步设计,为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一期机组替代建设过程中确保二期2×320MW机组和相关公司的正常运行的相关系统、设备改造、迁移进行设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专业内容:电力相关配套工程等。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初步设计编制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配合报审报批、配合项目相关工作,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为项目提供各项设计成果文件。配合招标人提出勘查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设计任务书。
2.10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
(1)、
(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