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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25 数据编号: 320566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公告

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渌发改审[2021]165号文、渌发改招核[2022]15号文,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湿地净化工程、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河湖水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771.4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渌口区渌水流域杨梅港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1.2.2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1)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对杨梅港支流来水和污水处理站尾水进行水质提升,建设3座人工湿地净化系统,共计面积11亩。

(2)河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对杨梅港河岸护坡,其中植草皮自然护坡11300m2,约 33900m2。其中石笼网护岸1600m,约4800m2,总计长度12900m,约38700m2。

(3)河湖水域生态修复工程:杨梅港入渌水河口处梅子湖水域进行生态修复,种植挺水、浮水植物、乔木灌木以及投养水生动物等,共计约530亩。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总工期18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和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人近三年独立承担过合同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治理(沟渠、湖泊、流域类水环境治理或黑臭水治理)施工项目业绩(
备注:农村污水、生活污水、地下水、污水管网不作为类似业绩)。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1);√综合评估法
(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其他—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其他—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7618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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