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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27 数据编号: 3211827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新疆裕民县城中水回用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公告

裕民县城中水回用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 65420022112500025001)
 
 
一、招标条件
本 裕民县城中水回用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项目[2022] 69号)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本次中水回用规模为6000m3/d。建设中水回用泵站3座,铺设管网15公里,建设中水回用蓄水池1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022112500025001001
标段(包)名称: 裕民县城中水回用建设工程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 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总工期: 189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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