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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28 数据编号: 321581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贵州兴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兴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仁发改批【2022】54号、项目编码:2211-522322-04-01-34751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仁市乡村振兴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兴仁市巴铃镇大普村、回龙镇杨家湾村及计屯村、潘家庄镇弥勒村及坪寨村、百德镇围塘村及新厂村、城北街道丰岩村、下山镇马乃屯村、大山镇老里齐村;
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三格净化槽+庭院式小型湿地处理系统,处理规模 2674 户,三格化粪池 1441 套,管网 42941m 其中 DN200 排污支管 3546m,DN110 入户管 39696m,检查井 116 个。
项目投资总额:2001.85万元。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实施方案附图所示内容(实施方案附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外网(http://ggzyjy.qx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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