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白江广汉市三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青白江广汉市粟米堰至马棚堰段防洪治理工程比选公告
青白江广汉市三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青白江广汉市粟米堰至马棚堰段防洪治理工程青白江广汉市三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青白江广汉市粟米堰至马棚堰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发改社【2022】79号、广发改社【2022】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广汉市河道保护中心
2.2 建设地点: 广汉市
2.3 项目规模: 青白江广汉市三水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新建堤防3.4KM。青白江广汉市粟米堰至马棚堰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新建堤防2.7KM,加固堤防护岸0.7KM。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 748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748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