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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30 数据编号: 322325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安徽宣城绩溪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水系补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我市正在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对招标投标、履约阶段发现的围标、串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详见《关于印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公管〔2022〕46 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绩溪县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区水系补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 绩溪县发改委以 绩溪县发改备案(2020-341824-76-03-0219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绩溪县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实施地点:绩溪县长安镇、华阳镇内。
2.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取水口1处,取水口上游新建拦水坝一座,保证常年取水可能性;②新建输水管道约10km;③新开隧洞约6km左右。通过管道将大源河水引入溪马河、郎坑河、翚溪河和水关圳,为城区内部补充新鲜水,提升区域水环境与水生态。项目总投资约1.05亿元。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3项目编号:jxx-gc-gk-20220662.4最高投标总限价:400万元。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测绘、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交底、答疑、施工技术指导(包括隧道施工过程中的不良地质影响处置方案)、验收等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 2 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类似项目内容包含水工隧洞的设计业绩,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发改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为准):
3.2.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2.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2.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2.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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