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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30 数据编号: 322417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公告

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hm-ja-2022-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清河镇净水厂工程(一期),已由集安市发展改革局以集发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清河镇综合服务中心(集安市清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向申请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04平方米。新建苇沙河dn1000渗渠取水及2xdn300原水输水管线至新建水厂前端提升泵房;新建净水厂一座,处理规模4000m3/d;新建dn300配水管线至现状给水管线及镇区内dn300穿河给水管线。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清河镇苇沙河以南、清河镇东侧、仙草路与灯合路交口处
2.3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工期27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7 预算金额:2416.261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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