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治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类EOD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治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类EOD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4室咨询处)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E-2022-1123-CG-001
项目名称:自治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类EOD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自治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类EOD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昌吉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类EOD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提供实施方案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提供的规划和项目等基础资料,完成EOD项目库的梳理整合工作,完成现场调查及相关调研工作。
第二阶段:依据政府提供前期基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昌吉州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初步实施方案》报告。
第三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配合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评估。
第四阶段:2023年5月10日前,配合完成昌吉州生态环境流域水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入库。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2)(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需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
(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足年份以成立之日起计,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