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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2 数据编号: 323503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公滨路(香福路-香河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设备采购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公告




公滨路(香福路-香河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S0100G22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滨路(香福路-香河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设备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滨路(香福路-香河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曹家沟-香河路)
2.3招标范围:公滨路(香福路-香河路)段排水系统完善工程(雨污分流改造)设备采购,工程设备包含除污、泵类、阀(闸)门设备,除臭、暖通设备,起重设备,电气仪表设备。
2.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以实际发生为准,供货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根据甲方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产品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1,180,111.29元,第二标段791,146.62元,第三标段65,865.00元,第四标段606,331.11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第一标段:除污、泵类、阀(闸)门设备,第二标段:除臭、暖通设备,第三标段:起重设备,第四标段:电气仪表设备。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3.2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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