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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3 数据编号: 323692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珠海井岸镇围内水利泵站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井岸镇围内水利泵站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元山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井岸镇围内水利泵站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202201006dl
项目名称:井岸镇围内水利泵站建设项目地基基础检测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633600.00元(暂定价,采购金额以最终财审审定价为准。)
最高限价:对项目需求书中项目服务单价进行报价,单价上限为6080元/点,磋商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磋商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井岸镇围内水利泵站建设项目位于斗门区井岸镇黄杨村、龙西村、新堂村、新青村、西埔村、鸡咀村、草朗村、黄金村等8条自然村,属于围内泵站工程。本项目主要内容:新建水利泵站6座,重建水利泵站27座,共33个泵站,单个泵房面积为12.80~20.30平方米。基础采用松木桩复合地基,为筏板基础,设计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60kn/m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最大试验压力为设计要求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2.0~2.5倍。地基基础检测试验点数量应满足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 15-60-2019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全部成果文件提交完毕止,进场检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每次进场检测必须15个日历天完成并提成果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须按附件格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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