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12-5 数据编号: 32415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生活垃圾焚烧EPC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ZSG1301G2212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发加改字【2022】26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加格达奇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生活垃圾焚烧EPC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白桦乡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1014 ㎡ 建筑面积:16563.96㎡。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300t/d,配置1*300t/d机械炉排炉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器、污水处理系统)。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1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1月04日。(具体工程施工总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4475.44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49万元,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14226.44万元(含设备采购488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及施工资质。
3.1资质条件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含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施工专业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同时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大型数量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