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枢纽电站财产保险项(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枢纽电站财产保险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农经【2012】19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枢纽电站财产保险项目(
咨询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扩建工程(枢纽)总投资为60.0068亿元,最大坝高114米,坝长328米,正常蓄水位313米,总库容15.1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2.5亿立方米,水电站装机容量20万千瓦,年发电量4.58亿千瓦时,设计灌溉面积111.46万亩,是一处具有灌溉、防洪、下游补水和发电,兼顾航运、灌区土地开垦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湖南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枢纽电站财产保险,主要包括财产综合保险和机器设备损坏保险,标的总价值约2.0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一览表,按一个标段招标。
2.3 咨询服务期限: 保险服务期限3年。
2.4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均≥100%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偿付能力状况表为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总公司的下属各分支机构近三年(2019 年10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的水电站财产保险项目业绩。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