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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更正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二、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2792001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四、更正内容: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系统中资格审查有效业绩评审标准、获得加分的业绩评审标准、获得加分的奖项评审标准填写的录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详细评审的内容不一致,现更正为: 资格审查有效业绩评审标准: (1)设计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从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签署的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承担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似工程勘察(测)设计工作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批文。 (2)施工业绩要求:近 5 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 5 年内)有完成过河道整治工程等相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 获得加分的业绩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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