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都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建设项目已由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都发改审批[2022]448号)。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全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涉及宜都市1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和13个农村饮用水源地规划化保障等工程。
2、资金来源:中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3、项目地点:宜都市境内饮用水源地。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优化及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图绘制,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6、项目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招标人确认。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要求:设备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无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上述第1款资质要求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牵头且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力、协调工作。共同投标协议中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上传;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