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武汉市武昌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打击非法采砂安保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武昌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打击非法采砂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KD-ZFCG-202212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126C9D-EBDC
3、项目名称:武汉市武昌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打击非法采砂安保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5(万元)
6、最高限价:45(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市武昌区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打击非法采砂安保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凯信后湖生活广场第3幢1701-1708室武汉坤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的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