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消毒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边检总站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悦雅国际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ZB-ZHN2022-055
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消毒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全部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等优惠政策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后附),如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将不给于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同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2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