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冷水江市柳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二期场平工程)公告
冷水江市柳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二期场平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8日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冷水江市柳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二期场平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2月2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冷财采计-2022000078
2.项目名称:冷水江市柳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二期场平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6.9836万元(含税暂列金额42.4727万元)
5.最高限价:366.9836万元(含税暂列金额42.4727万元)
6.采购需求:本工程是冷水江市柳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程,二期场平总面积27.42亩,场平设计标高为183.5米,工程内容包括:清表、清淤、土方外借回填等;采购上限价为366.9836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证处于有效期内。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