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ZJXQ20221284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已由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大路镇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新审批经审【20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大路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工业园区内。
2.1.2建设规模:大路镇工业园区范围内新建污水管网约2000米,新建雨水管网约2500米,路面修复约4000平米及绿化恢复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年 1 月 15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3 年 1月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15 日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主要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
1.设计部分:项目的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2.前期工程相关咨询部分手续办理;3.建筑安装部分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土方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绿化恢复工程等;4.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同时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国家注册监理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1.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项目管理机构:设计负责人须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要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
(F)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