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局集团公司“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次氯酸水发生器)购置(二)”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局集团公司“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次氯酸水发生器)购置
(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WZ-2022-125-G)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次氯酸水发生器)购置
(二)”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次氯酸水发生器)购置
(二)”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分包,采购物资包括: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次氯酸水发生器) 60台。具体明细详见附表:采购物资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3.4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地市级或以上机构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5 投标产品应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或CNAS)检验报告,相关检测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3.6 投标产品生产的消毒水应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灭活效果的检测报告。
3.7 投标产品应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为第一类消毒产品。
3.8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在国内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