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滇东能源公司2022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12-3-064)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1. 招标条件本
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滇东能源公司2022年度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村
2.2 规模:4×600MW燃煤火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670吨聚合氯化铝,该采购量为估算量,采用框架协议采购,在合同有效期内,实际供货量以电厂生产实际需求为准,滇东厂区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通知供货单位供货,供货单位按照要求将聚合氯化铝运输至指定位置并负责卸货。
名称:聚合氯化铝;
数量:670吨(预估);
技术规格:
2.5.1满足GB/T15892-2009/2020《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固体验收标准;
2.5.2外观:白色至黄褐色颗粒或粉末,无结块;
2.5.3三氧化二铝的质量分数≥29%,盐基度40~90%,水不容物的质量分数≤0.6%,PH值(10g/L水溶液)=3.5~5.0,砷的质量分数≤0.0002%,铅的质量分数≤0.001%、镉的质量分数≤0.0002%、汞的质量分数≤0.00001%、六价铬的质量分数≤0.0005%;
2.5.4满足生活饮用水处理标准。
2.6 交货地点: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五乐村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外净水站(至厂外净水站道路有限宽2.3米水泥墩)。
2.7 交货期:供货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合同签订后即具备交货条件,滇东厂区根据生产实际需要,通知供货单位供货,通知后10天内在交货地点交货。预计2022年12月开始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