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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9 数据编号: 326175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辽宁南芬区柏峪村5-6组自来水改造及沈家村集中供水点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南芬区柏峪村5-6组自来水改造及沈家村集中供水点工程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11-17 至 2022-11-23 撰写单位: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罗洲   (南芬区柏峪村5-6组自来水改造及沈家村集中供水点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505-00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芬区柏峪村5-6组自来水改造及沈家村集中供水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会议时间(开启时间)变更为2022年12月14日上午10点00分
更正日期:2022年12月08日 16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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