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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9 数据编号: 326202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酉阳县龙潭镇新田村弃土区1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第二次)(公开比价)


酉阳县龙潭镇新田村弃土区1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第二次)公开比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酉阳县龙潭镇新田村弃土区1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 酉阳规资发﹝2022号﹞1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 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潭镇人民政府筹资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酉阳县。
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龙潭镇1个乡镇,项目下发面积2.2399公顷,实施规模面积2.3595公顷。
3、本次比价最高限价:473700.00元
4.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酉阳县龙潭镇新田村弃土区1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承包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
2.资质条件
具有有效的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施工劳务资质。(提供任一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承包商公章)
4.人员的具体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且不能在其它在建工程任职。
(2)技术负责人1人,比价单位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参加比价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在中标后按相关规定配备其他主要人员。
5.信誉要求
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参加比价单位自行书面申明,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参加比价单位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工程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按照废标处理。
6.缴纳比价保证金金额:8000元
酉阳县龙潭镇新田村弃土区1等2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第二次)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龙潭镇新田村弃土区1等2个项目保证金”,户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4201010120010014326;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
(比价保证金应在2022年 12 月 15 日08时00分截止时间前缴纳,逾期视为未缴纳)
7.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四、项目须知说明
1.参加比价单位中标后,在结果公示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不退还比价保证金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不诚信名单。支付办法详见合同另行约定。
2.招标文件费售价500元/份,购买比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附件规定。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工程招标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3.低价风险担保:
①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标准: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价格差额的3倍。
②担保方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现金与银行保函结合的形式。
③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比选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或同时),对拟中标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发出书面通知,拟中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
④低价风险担保的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退还。
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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