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长沟镇经一路一期道路工程(房山区长沟镇经一路一期道路工程、污水、给水、再生水、雨水市政管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房山区长沟镇经一路一期道路工程(房山区长沟镇经一路一期道路工程、污水、给水、再生水、雨水市政管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房山区长沟镇经一路一期道路工程(房山区长沟镇经一路一期道路工程、污水、给水、再生水、雨水市政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房山发改(审)〔2020〕8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由房山区长沟镇云居寺路经房山区长沟镇到房山区长沟镇玉粟大街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643.921米,宽度20米;管线工程2881米(其中包括给水管线725米,雨水管线733米,污水管线640米,再生水管线783米) 合同估算价 1749.588493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63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