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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9 数据编号: 326250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北宜昌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兴山县新建蓄水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宜昌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兴山县新建蓄水池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73号于2022年03月02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设容积60m3蓄水池3个,每个蓄水池尺寸为6.0m×4.0m,埋深2.6m,地面以上高度0.9m;
2.2 建设地点:兴山县;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42208.99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8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 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 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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