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大九厂、土主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大九厂、土主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大九厂、土主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大九厂、土主厂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为满足大九厂、土主厂正常公务需要,需各购置一台公务用车辆。
2.3采购清单:别克昂科拉GX2020款自动、汽油版5座,SUV车型2台(参数配置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合同签订30日历天内,供车2台(含车辆上户上牌、供货运输等时间)。
2.3交货地点:大九污水处理厂、土主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汽车销售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2年08-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