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龙海区乡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龙海区东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1、根据住建部第37号令、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危大工程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商务文件)后面的“六:危大工程清单”修改为:
五、
(二):危大工程清单;内容应提供危大工程的安全员至少2人,及其社保凭证(社保凭证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二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三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